(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4)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股改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投资于其它权证的有关比例限制,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