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量化核心(360001)基金投资范围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 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5.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量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6.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