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5)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