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15-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投资于具有核心优势的股票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和限制等将另行公告。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