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