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C(164822)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2)本基金持有的债项评级在AA+和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发行数量的10%;
(7)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