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四季收益(164808)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本基金持有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除被动获得权证外,本基金不得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