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的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