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