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该运作期的最后一日; (2)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3)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