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A(003003)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回购、票据等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天。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基金在成立后三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6.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