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本基金建仓期为3个月;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