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A(002898)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合计市值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9)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权利在投资者一方的含权债按照行权剩余期限计算),不得超过自投资之日起至本次封闭期结束之日的时间长度;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3)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为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14)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