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不得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发行人发行的债券; 2.基金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3.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基金不得从事卖空;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