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000269)基金投资范围
(1)除每个受限开放日的前十个工作日和后十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开始前三个月和结束后三个月以及开放日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基金在开放日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3)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4)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4)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投资时所在的剩余运作周期;
(1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