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互利债券(000247)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2)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