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行健宏扬中国基金 | 基金代码 | 968006 |
投资类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
成立日期 | 2016-01-04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行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
投资目标 | 致力通过投资于与中国相关的上市股票,为投资者提供长期资本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致力通过投资在中国成立或于中国境外成立、其大部分业务收入与中国有关的公司达致其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香港、上海及/或深圳上市的股票。一般情况下,资产分布策略为:基金至少70%的非现金资产将投资于香港股票,而0%至20%的非现金资产将投资于在上海及/或深圳上市的股票(A股及B股的投资可经由不同的方法取得,包括间接投资,例如通过投资于本身投资于相关中国上市证券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或其他基金及/或衍生工具,以及直接投资(就A股而言,例如通过沪港通及/或其他相关机制,待其他机制启动后进行))。此外,本基金最少80%的非现金资产将投资于中国相关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公司,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未有适当反映其内在价值的公司。 本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用作对冲及/或投资用途(尽管如此,衍生工具不会被广泛或主要用于投资目的)。本基金用作投资用途的衍生工具将大致分属两个类别: (i)不产生任何杠杆作用及主要用于进入受限制市场(如A股市场)的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连接产品、参与票据及总回报掉期; (ii)其他类型的创造杠杆效应的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交易的或柜台买卖的期权和期货。 与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一致: (a)本基金持有用作投资目的的权证及期权总值,按所支付溢价总额计,不可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b)本基金可将不超过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不为对冲目的而订立的期货合约(参考合约价的净总值,不论应付本基金或本基金应付)及商品(包括实物商品及以商品为基础的投资)。 本基金可仅就对冲用途通过衍生工具建立短仓。 如上述策略有任何变动,(如需要)会寻求香港证监会的事先批准及在变动生效前事先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 ||
收益分配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