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沪深300指数R | 基金代码 | 960022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1000.00 | |
成立日期 | 2016-09-28 | 基金经理 | 杨振建 桂征辉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分享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增长。本基金将以对标的指数的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直至符合有关限制规定的要求。 | ||
收益分配原则 | 1. 每一鸬ノ幌碛型确峙淙ǎ? 2.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3. 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4. 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