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H | 基金代码 | 960011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9423699.62 | |
成立日期 | 2015-09-24 | 基金经理 | 王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着重考虑具有可持续增长性的上市公司,努力为投资者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的目标。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任何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 本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60%。 4. 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现金等价物持有量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 本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 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7.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 8.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 ||
收益分配原则 |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一次,最多为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时,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时可分配收益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