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 | 基金代码 | 660014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13666247.37 | 最新基金规模 | 24006988.83 |
成立日期 | 2012-09-04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的投资策略,在被动复制指数的基础上结合主动管理的增强手段,力争将基金净值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日平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以期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水平。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股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