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诺德优选30混合 | 基金代码 | 570007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181283217.92 | 最新基金规模 | 27972769.62 |
成立日期 | 2011-05-05 | 基金经理 | 杨霞辉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关注具备高成长潜力的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集中投资于具备充分成长空间的和持续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40%;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8)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9)持仓权重前30只个股的总权重至少占股票资产的80%; (10)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0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