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长信利息收益B | 基金代码 | 51999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1081038100.98 | |
成立日期 | 2010-11-25 | 基金经理 | 钱进 陆莹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尽可能保证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水平。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本基金于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达到符合规定的比例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基金在某一时间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积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即当日收益分配比例为100%。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如当日收益为正,则相应增加基金份额;如当日收益为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并相应减少基金份额,保持基金单位净值为1元人民币。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方式获取现金红利收益; 2、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每日进行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4、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即当日收益分配比例为100%。如当日收益为正,则相应增加基金份额;如当日收益为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并相应减少基金份额,保持基金单位净值为1元; 5、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收益分派计算结果如为正,实行小数点第三位后截除,剩余部分划归基金资产;收益分派计算结果如为负,实行小数点第三位非0即入,剩余部分划归基金资产;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7、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