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嘉实保证金理财A | 基金代码 | 51980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3322693288.00 | 最新基金规模 | 15553073314.00 |
成立日期 | 2013-12-11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不包括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2、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日分配、每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暂不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当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工作日,方为投资者增加基金份额,投资者有义务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为限承担基金资产清算后的实际亏损。基金公司根据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确定投资者的收益份额,并委托中国结算办理相应的基金份额收益结转的变更登记。 4、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之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赎回确认之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