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银河银信添利A | 基金代码 | 519667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62683510.50 | |
成立日期 | 2008-05-23 | 基金经理 | 蒋磊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 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5)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超过5年(含5年); (6) 在全国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 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3)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本基金因通过发行市场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15)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但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也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7)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