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银华交易货币A | 基金代码 | 511880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201044000.00 | 最新基金规模 | 1236687710.00 |
成立日期 | 2013-04-01 | 基金经理 | 王树丽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本金低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高流动性和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4)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6)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2.本基金每年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基准日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超出基金份额面值的部分将全部予以分配;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