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上证企债30ETF | 基金代码 | 511210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3424897371.00 | 最新基金规模 | 78975.00 |
成立日期 | 2013-07-11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1)、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约定; (2)、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债券调整、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调整;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收益率达到0.25%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