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上证红利ETF | 基金代码 | 510880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222985094.00 | 最新基金规模 | 5489175703.00 |
成立日期 | 2006-11-17 | 基金经理 | 李茜 柳军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指数化投资比例即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内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因素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根据上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当季分红实际情况,尽量做到每季均匀分红,并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千分之一。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9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