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汇添富上证综指 | 基金代码 | 470007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9097758651.47 | 最新基金规模 | 786184033.11 |
成立日期 | 2009-07-01 | 基金经理 | 吴振翔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取抽样复制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6%,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至少将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年度6月和12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2元时,至少将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且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