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 | 基金代码 | 257040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729757551.04 | 最新基金规模 | 100581962.41 |
成立日期 | 2008-10-22 | 基金经理 | 徐俊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盈利稳定增长的、具有较高股息收益率的、财务稳健的上市公司,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投资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10% 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最多为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