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长城货币A | 基金代码 | 200003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934887104.33 | 最新基金规模 | 58448110119.27 |
成立日期 | 2005-05-30 | 基金经理 | 邹德立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本金安全和足够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求货币资产稳定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为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中旬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