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银华永祥保本 | 基金代码 | 180028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429131529.53 | 最新基金规模 | 157926379.81 |
成立日期 | 2011-06-28 | 基金经理 | 郭思捷 孙慧 贾鹏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在确保保本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动态平衡配置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期间收益的最大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卖出; (11)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保本期内,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如本基金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变更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