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广发深证100指数 | 基金代码 | 162714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67698320.60 | 最新基金规模 | 18784975.48 |
成立日期 | 2012-05-07 | 基金经理 | 陆志明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广发深证100份额、广发深证100A份额、广发深证100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