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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领先成长(161610)

融通领先成长(16161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融通领先成长基金代码161610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500000000.00最新基金规模2846818070.55
成立日期2007-04-30基金经理何龙 邹曦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依靠技术自主创新、领先的经营模式或优势的品牌、渠道等因素获得业绩持续高速成长,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结构提升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结构性的高速增长;通过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长,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范围为5%~4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原则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