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易方达黄金ETF | 基金代码 | 159934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00416072.00 | 最新基金规模 | 1209462646.00 |
成立日期 | 2013-11-29 | 基金经理 | 范冰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蹲视诨平鹣只鹾显嫉淖什坏陀诨鹱什恢档?5%;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5)本基金资产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收嫫兰廴?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 基金累计报酬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上市后基金份额发生折算,则采用剔除上市后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上市前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的差乘以100% 2)当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N时,表示每一份基金份额折算为N份;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为收益评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与基金份额上市前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之比减去1的差乘以100%。 当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收益分配。 2、根据前述收益分配原则计算截至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的份额可分配收益,并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截至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的超额收益=(基金累计报酬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上市前一深圳证券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3、每基金份额的应分配收益为上述确定的基金超额收益数额乘以收益分配比例除以收益评价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