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银河银泰理财 | 基金代码 | 150103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6013222027.96 | 最新基金规模 | 1169653980.07 |
成立日期 | 2004-03-30 | 基金经理 | 张杨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 稳定的投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组合在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限制的同时,还将遵守基金管理人内设监察部所制定的投资对象限制。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下列比例规定: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4)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及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8、在符合上述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已经实现收益,则本基金可进行多次分红;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