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景气基金 | 基金代码 | 121002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195838983.26 | 最新基金规模 | 492309878.57 |
成立日期 | 2004-04-29 | 基金经理 | 李达夫 周奇贤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 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 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方式;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