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易方达行业领先混合 | 基金代码 | 110015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091745438.87 | 最新基金规模 | 487125033.90 |
成立日期 | 2009-03-26 | 基金经理 | 冯波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优化行业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从行业领先企业中精选行业龙头与高成长企业进行投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