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安心收益债券C | 基金代码 | 05012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111820161.48 | 最新基金规模 | 152558179.51 |
成立日期 | 2012-12-06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3;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3、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投资日至下一封闭期到期日的期限; 14、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或按照当次最低收益分配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低于0.001元,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