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C | 基金代码 | 050116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198588871.25 | |
成立日期 | 2010-07-27 | 基金经理 | 王申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一定范围内固定收益类与权益类资产,以及不同久期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灵活配置,获取不同时期各子类资产的市场收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总和的10%; 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4、本基金对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