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信用债券A/B | 基金代码 | 050011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406615423.68 | 最新基金规模 | 1698288106.78 |
成立日期 | 2009-06-10 | 基金经理 | 过钧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2、本基金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 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总和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7、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如果出现本基金所投资的债券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等情况,本基金将在信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减持。如遇流动性问题等不可抗力影响,本基金无法在规定时期减持不符合信用标准的债券,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解决; 15、本基金对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