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黄金联接C | 基金代码 | 008143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商品期货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
成立日期 | 未成立 | 基金经理 | 赵栩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 ETF,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黄金现货价格走势,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 制;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展期;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