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富中证5年指数A | 基金代码 | 006451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3365085674.21 | 最新基金规模 | 3365085674.21 |
成立日期 | 2019-01-28 | 基金经理 | 张娅 郜哲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3%。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本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部分不受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但本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部分不受限制;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