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B | 基金代码 | 004862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8000800.00 | 最新基金规模 | 8000800.00 |
成立日期 | 2017-09-08 | 基金经理 | 任慧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比例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5)本基金持有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6)本基金持有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7)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9)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10)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为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