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中欧天启18个月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4160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7.22 | 最新基金规模 | 472206.42 |
成立日期 | 2017-01-25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1)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当期封闭期结束之日;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