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债券 | 基金代码 | 004032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90954652474.00 | 最新基金规模 | 1983327694.52 |
成立日期 | 2017-02-28 | 基金经理 | 陈桂都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在开放期内,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