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中融1-3年信用债指数A | 基金代码 | 003081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9000000.00 | 最新基金规模 | 9000298.00 |
成立日期 | 2016-12-27 | 基金经理 | 朱柏蓉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但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指数化投资部分不计入本项限制;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