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 | 基金代码 | 002537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937600625.82 | 最新基金规模 | 1463998206.64 |
成立日期 | 2016-04-22 | 基金经理 | 薛冀颖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本金安全为目标,通过有效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期收益的最大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投资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投资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参与投资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7)本基金每日所持国债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 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8)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保本期内,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如本基金变更为“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变更后的“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