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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强势多策略债券(001912)

中欧强势多策略债券(001912)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中欧强势多策略债券基金代码001912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债券型
首次募集规模2196140548.59最新基金规模1579084065.92
成立日期2015-11-10基金经理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1)本基金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实现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2)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当期封闭期结束之日;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