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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淘金大数据100I(001243)

博时淘金大数据100I(001243)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博时淘金大数据100I基金代码001243
投资类型指数型投资风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规模561848729.34最新基金规模115348899.66
成立日期2015-05-04基金经理杨振建 桂征辉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应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