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A | 基金代码 | 000734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货币市场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884294438.29 | 最新基金规模 | 70369474.40 |
成立日期 | 2014-08-25 | 基金经理 | 鲁邦旺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相对低风险和相对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如果基金投资有存款期限但协议中约定可以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无利息损失的存款,不受该比例限制; (5)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6)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7)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8)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或主体评级为AAA级的超级短期融资券;; 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3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B,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③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④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3)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定期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为按日结转,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结转的销售机构,暂采用按月结转的方式。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若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值,在收益结转时,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结转收益将被一并赎回;若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的基金份额,当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将按比例从赎回款中扣除,剩余部分缩减投资人的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